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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Acceptance publicity

温州恺哲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50吨亚克力工艺品迁建项目(先行)

2025-06-30 15:37:39
来源:

温州恺哲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50吨亚克力工艺品迁建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0630温州恺哲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根据《温州恺哲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50吨亚克力工艺品迁建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恺哲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苍南县钱库镇钱库大道68(浙江升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幢四楼)。企业项目进行年产1250吨亚克力工艺品(年产800吨丝印产品、250UV打印产品、200吨雕刻产品)项目,现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500吨亚克力工艺品(年产240吨丝印产品、150UV打印产品、110吨雕刻产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504月委托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恺哲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50吨亚克力工艺品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514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批文号:温环苍建﹝202560号),随即进行设备组装,并于2025061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303270967756516002W)。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温州恺哲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50吨亚克力工艺品迁建项目及其配套设施(先行)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本项目激光切割机减少了10台,UV打印机减少了4覆膜减少了3等等其他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雕刻水。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时捞渣并添加新鲜水,雕刻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适时添加,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配废气、丝印工序废气、激光切割工序废气、UV打印废气、粘接、覆膜贴标废气、过胶废气、机加工粉尘、雕刻粉尘和折弯废气。

①调配废气

项目已设置独立的调配车间,通过布设的排气管道将调配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与丝印工艺废气一同进行处理。

②丝印工序废气

项目已设置相对独立的丝印车间,在丝印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调配、丝印工序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③激光切割工序废气

项目已设置相对独立的激光切割车间,已在激光切割工序①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激光切割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在激光切割工序②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激光切割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UV打印废气、粘接、覆膜贴标废气、涂胶废气、折弯废气

加强车间通风,呈无组织排放。

⑤机加工粉尘

经双桶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呈无组织排放。

⑥雕刻粉尘

自然沉降,定期清扫,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车间布局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无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残次品、废水沉渣、废印刷版、亚克力粉尘、废包装桶、废海绵、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厂区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印刷版、亚克力粉尘收集后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中废包装桶、废海绵和废活性炭,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与温州和瑞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正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0527-28温州恺哲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激光切割工序净化后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丝印工序净化后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1二级标准(新扩改建)标准值。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北侧、西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中的4类功能区标准,东南侧、西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核查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和残次品、废水沉渣、废印刷版、亚克力粉尘、废包装桶、废海绵、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项目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印刷版、亚克力粉尘属于一般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海绵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与温州和瑞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报告核算,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污染物VOCs,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恺哲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50吨亚克力工艺品迁建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的要求建成,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先行竣工验收。

六、验收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清理、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每年及时更新危废委托处置协议,明确处置去向,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合法的处置。

4、加强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规范文件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确定的规模、生产负荷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6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生产,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原辅料、主要设备等不得随意变化,若发生重大变化,须另行报批。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温州恺哲亚克力制品有限公司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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