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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Acceptance publicity

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 年产4000吨塑料编织袋改扩建项目 (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25-06-24 16:44:30
来源:

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编织袋改扩建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0622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编织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0318日,是一家专门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的企业。企业于20228月委托环保单位编制了《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彩印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2811日通过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批复文号:温环苍建[2022]80号),该项目生产地址为苍南县灵溪镇华山村经二路以东园区大道南侧地块(浙江亚设塑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第一幢第三层),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吨彩印塑料编织袋。企业于20229月委托检测单位编制了《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彩印塑料编织袋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江正邦环验〔20220915号),完成阶段性自主验收,投产设备较环评审批情况有所减少,验收规模为年产2000吨彩印塑料编织袋。

现为了更好的发展,迎合市场需求,企业在原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工业园区山海大道288号(原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华山村经二路以东园区大道南侧地块)(浙江亚设塑业有限公司厂房内第一幢第三层),利用已租赁的现有生产车间投资建设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编织袋改扩建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总建筑面积1500m2,新增生产设备的同时,改进生产工艺,调整原辅料用量,扩大产能。因本次改扩建项目实施后企业整厂情况较原审批情况变化较大,故本改扩建环评将进行全厂分析。项目实施后全厂共布置4台彩印机、3台淋膜复合机、8台制袋机、2台水性普印机等设备进行生产,最终全厂可达到年产4000吨塑料编织袋的生产规模,现实际布置3台彩印机、2台淋膜复合机、8台制袋机、2台水性普印机等设备进行生产,现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3100吨塑料编织袋(其中彩印塑料编织袋2600吨,普印塑料编织袋5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412月委托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编织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50114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文号:温环苍建[2025]16号)。于20250114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30327MA7KCXTT5K001Q),企业各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条件。本次验收较环评相比,企业主要设备彩印机减少了1台,淋膜复合机减少1台,实际生产产能和生产设备未达到环评设计量,因此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编织袋改扩建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并与建设单位确认,企业彩印机、淋膜复合机、冷却机组减少1台,项目其余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总体一致。针对污染物处理设施变更的有:淋膜废气环评推荐“集气收集后高空排放”和普印废气推荐为“加强车间通风”,实际“活性炭吸附”。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配废气、彩印(含擦拭)废气、淋膜复合废气、普印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和油墨仓库废气。。

①调配废气

项目油墨调配工序在印刷工位上进行,通过布设的排气管道将调配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与彩印工艺废气一同收集进行处理。

②彩印(含擦拭)废气

项目已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印刷车间,已对彩印机设置集气管道,彩印(含擦拭)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0m

③淋膜复合废气和普印废气

项目已设置相对独立闭的普印车间,已对普印机和淋膜复合机设置集气管道,普印和淋膜复合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0m

④危废仓库废气、危化品仓库废气

加强车间通风,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车间布局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无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边角料和残次品、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含油墨抹布、废印刷辊、废印刷版、收集粉尘、废过滤棉、废墨渣、废催化剂、废矿物油、一般废包装、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废包装、收集粉尘、废印刷版和废印刷辊属于一般固废,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粉尘、一般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印刷辊和废印刷版擦拭干净后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含油墨抹布、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墨渣、废矿物油均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并与苍南望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相应的危废处置合同,定期对危废进行妥善处置。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正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0324-25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彩印工序净化后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 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2中的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淋膜复合工序和普印废气净化后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 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中的排放限值标准(监控点处1 h平均浓度值)。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西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中的4类功能区标准,厂界东侧、南侧、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核查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边角料和残次品、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含油墨抹布、废印刷辊、废印刷版、收集粉尘、废过滤棉、废墨渣、废催化剂、废矿物油、一般废包装、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废包装、收集粉尘、废印刷版和废印刷辊属于一般固废,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粉尘、一般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印刷辊和废印刷版擦拭干净后收集外售综合利用,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含油墨抹布、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墨渣、废矿物油均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并与苍南望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相应的危废处置合同,定期对危废进行妥善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报告核算,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043吨/年,氨氮:0.00022吨/年,总氮:0.0018吨/年,废气污染物总量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为3.398t/a,符合环评中核定的总量指标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塑料编织袋改扩建项目(先行)建设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意见的要求建成,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清理、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每年及时更新危废委托处置协议,明确处置去向,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合法的处置。

4、加强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规范文件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确定的规模、生产负荷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6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生产,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原辅料、主要设备等不得随意变化,若发生重大变化,须另行报批。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温州共商包装有限公司                

 202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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