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博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胶水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8月2日,龙港市博谊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苍南县博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胶水新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龙港市龙港新城新材料产业园 18 号。
建设规模:年产 10000吨胶水的生产规模。
建设内容:项目厂区内的甲类车间为胶水的生产场所,主要生产工艺为乳化、反应、分散等胶水生产工艺,设备主要为预乳化釜、高位槽、反应釜和分散机等。为了适应市场竞争需求,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和设备实用性,新增部分生产设备进行生产,主要目的是将反应釜、预乳化釜等生产设备对应产品种类,从而减少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的清洗次数,达到减少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产生以及原辅材料的损耗;企业在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后企业整体产能与原设计一致,仍为年产 10000 吨胶水的生产规模,现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吨胶水(7000吨溶剂型丙烯酸压敏胶和3000吨水性乳液)。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0年01月委托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苍南县博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胶水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06月08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批文号:温环建[2020]032号),又于2025年3月委托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龙港市博谊科技有限公司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项目于2024年08月15变更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0327MA298CEB4A001Q)。企业各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条件,并已委托浙江正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实际建成年产10000吨胶水新建项目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实际建成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喷淋水和纯水制备尾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和碱液喷淋水收集后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混凝+气浮处理)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管网,纯水制备尾水直接纳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龙港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置。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小呼吸损耗和大呼吸损耗)、加料、转移和灌装废气。
①加料、转移、灌装工序和小呼吸损耗废气
项目已对反应釜、高位槽、预乳化釜、回流冷凝管、地下储罐等设置有集气装置,加料、转移、灌装工序废气和小呼吸损耗废气收集后经“二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②大呼吸损耗
项目采用气液平衡管,形成闭路循环,卸料过程中产生的液体蒸汽回收至槽车内,基本可避免大呼吸废气的排放。
(三)噪声
运营期的声环境主要污染源是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本企业采取了以下措施:
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车间布局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无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经上述处理措施后应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过滤滤渣、废抹布、废活性炭、污泥、废包装物、废树脂。
(1)危险废物
过滤滤渣、废抹布、废活性炭、污泥、废包装物、废树脂均属于危废,项目危废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并与温州市耀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相应的危废处置合同,定期对危废进行妥善处置。
(2)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辐射
无。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无。
2.在线监测装置
无。
3.其他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无要求。
2. 废气治理设施
无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无。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无。
5.辐射防护设施
无。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能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排放要求,总氮排放浓度能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 级标准相关排放限值要求;生产废水中甲苯、苯乙烯、丙烯酸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1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废气净化后排放非甲烷总烃、苯系物、VOCs排放浓度符合《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甲苯、苯乙烯、氨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规定的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附录B表B.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测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过滤滤渣、废抹布、废活性炭、污泥、废包装物、废树脂和生活垃圾。
过滤滤渣、废抹布、废活性炭、污泥、废包装物、废树脂均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并与温州市耀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相应的危废处置合同,定期对危废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57吨/年,氨氮:0.0028吨/年,废气中VOCs排放总量为0.143t/a,符合环评中核定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企业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验收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评及批复要求以内。
六、验收结论
苍南县博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胶水新建项目环保手续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噪声监测结果达标,固废处置符合相关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监测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内容;完善附图附件;细化重大变化情况说明。
2、进一步完善厂区内的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提高废气处理效率,规范设置各类废气标识标牌;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规范设置废气标准采样口和各类标识标牌;按照一般固废的暂存要求规范厂区内固废的堆放。
3、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定环境安全风险排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规范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主动公开企业相关环境信息。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苍南县博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胶水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人员名单”。
验收工作组签字:
龙港市博谊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号
浙江正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2020 公司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2774-2936号(浙江恒琛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内2幢6楼)
业务专线:13396963033 企业热线:0577-68807111 公司邮箱:admin@rcenv.cn 公司传真:0577-68807111
备案/许可证号:浙ICP备19041808号 技术支持: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