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克末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塑料软包装袋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07月26日,温州克末包装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克末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塑料软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克末包装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软包装袋包装袋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租赁苍南新原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工业园区七路以东A地块、B地块厂区2号车间2层东南侧现有厂房建设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现共有员工7人,项目不设食堂、宿舍,3班24小时制生产,年生产天数300天,最终能达到年产12000吨塑料软包装袋的生产规模,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7000吨塑料软包装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4年07月委托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温州克末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塑料软包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4年08月06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文号:温环苍建[2024]92号)。于2024年09月05日完成了排污许登记的变更(许可证编号:91330326MABURHR933001Q),企业各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条件。本次验收较环评相比,项目实际主要生产设备数量和实际生产规模未达到环评设计量,因此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温州克末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塑料软包装袋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并与建设单位确认,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凹版印刷机、中封流延打筒机减少1台,其余设备详见表3-3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原辅材料中PP+BOPP复合底膜和PP+BOPP复合外膜,实际为PE+BOPP复合底膜和PE+BOPP复合外膜,其余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总体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配废气、印刷(含擦拭)废气、熟化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中缝工序废气和无溶剂复合废气。项目吹膜机暂未购置,因此未产生吹膜废气和吹膜投料、拌料粉尘。
①调配废气
项目油墨调配在彩印机旁进行,利用彩印机的收集管道对调配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集气收集后与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一并进行处理。
②印刷(含擦拭)废气
项目已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印刷车间,印刷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20m。
③熟化废气、危废仓库废气
项目已对熟化室和危废仓库设置集气装置,熟化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经收集后并入印刷废气收集管道中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
④中缝工序废气
项目已对中缝机设置集气管道,中缝工序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m。
⑤无溶剂复合废气
加强车间通风,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车间布局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无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墨渣、废印刷辊、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印刷辊、废催化剂属于一般固废,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印刷辊擦拭干净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利用。
(2)危险废物
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墨渣、废矿物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并与苍南望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相应的危废处置合同,定期对危废进行妥善处置。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正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05月023日-24日在温州克末包装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调配、印刷、熟化工序废气净化后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 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缝工序集气后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中的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甲苯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中的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北侧与其他企业紧邻,不符合检测条件,厂界东侧、南侧、西侧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核查
项目产生的固废为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墨渣、废印刷辊、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印刷辊、废催化剂属于一般固废,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印刷辊擦拭干净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墨渣、废矿物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并与苍南望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相应的危废处置合同,定期对危废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报告核算,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029吨/年,氨氮:0.00014吨/年,总氮:0.0012吨/年,废气中污染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为2.344t/a,符合环评中核定的总量指标。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克末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塑料软包装袋建设项目(先行)建设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意见的要求建成,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清理、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每年及时更新危废委托处置协议,明确处置去向,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合法的处置。
4、加强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规范文件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确定的规模、生产负荷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6、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生产,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原辅料、主要设备等不得随意变化,若发生重大变化,须另行报批。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温州克末包装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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