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树伟印务有限公司年印刷500吨塑料薄膜和100吨淋膜纸改扩建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06月30日,温州树伟印务有限公司根据《温州树伟印务有限公司年印刷500吨塑料薄膜和100吨淋膜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温州树伟印务有限公司(原名为苍南树伟印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变更为温州树伟印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29日,是一家专门从事印刷加工销售的企业。企业于2020年7月委托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苍南树伟印务有限公司年产110吨服装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8月12日通过了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的审批(批复文件:龙资规环建[2020]31号),该项目生产地址为龙港市时尚小微园12幢115室,生产规模为年产110吨服装袋。由于市场需求导致本项目至今尚未投产,且根据业主介绍可知,该项目以后也不再进行建设和生产。
现为了更好的发展,迎合市场需求,企业在原址(龙港市时尚小微园12幢115室)投资建设温州树伟印务有限公司年印刷500吨塑料薄膜和100吨淋膜纸改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总用地面积为115.76m2,总建筑面积为697.45m2,共有员工7人,单班8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印刷500吨塑料薄膜和100吨淋膜纸的生产规模,现实际生产规模为年印刷320吨塑料薄膜和60吨淋膜纸。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4年11月委托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温州树伟印务有限公司年印刷500吨塑料薄膜和100吨淋膜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4年12月06日通过龙港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批文号:龙行审环建[2024]172号)。并于2024年12月26日申请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330327MA29ANT19B002W)。企业各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条件。本次验收较环评相比,建设项目实际生产设备数量和生产能力未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确定的规模,因此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温州树伟印务有限公司年印刷500吨塑料薄膜和100吨淋膜纸改扩建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并与建设单位确认,项目全自动丝印机和空压机减少1台,其余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总体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龙港市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配废气、彩印废气、丝印废气、油墨仓库废气和危废仓库废气。
①调配废气
项目油墨调配工序在印刷车间内进行,通过彩印机上方的管道将调配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与彩印工艺废气一同收集进行处理。
②彩印、丝印和油墨仓库废气
项目已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彩印车间,已对彩印、丝印工序和油墨仓库配有集气装置,丝印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并入彩印废气处理设备中,彩印工序和油墨仓库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5m。
③危废仓库废气
加强车间通风,呈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车间布局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无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废包装、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电雕印辊、废丝印版、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墨渣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废包装、废催化剂、废电雕印辊属于一般固废,一般废包装、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电雕印辊擦拭干净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暂未产生,产生后由厂家回收。
(2)危险废物
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丝印版、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墨渣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并与温州市耀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一站式收运服务合同,定期对危废进行妥善处置。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正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04月27日-28日在温州树伟印务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净化后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 1 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 2 中的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中的排放限值标准(监控点处1 h平均浓度值)。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侧、西侧与其他企业紧邻,不符合检测条件,厂界南侧、北侧昼间测点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核查
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废包装、废催化剂、废电雕印辊属于一般固废,一般废包装、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电雕印辊擦拭干净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暂未产生,产生后由厂家回收。
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丝印版、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墨渣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并与温州市耀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一站式收运服务合同,定期对危废进行妥善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报告核算,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038吨/年,氨氮:0.00038吨/年,总氮:0.0012吨/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0.876吨/年,符合环评中核定的总量指标。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温州树伟印务有限公司年印刷500吨塑料薄膜和100吨淋膜纸改扩建项目(先行)建设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意见的要求建成,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清理、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每年及时更新危废委托处置协议,明确处置去向,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合法的处置。进一步规范危废间建设。
4、加强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规范文件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确定的规模、生产负荷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6、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生产,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原辅料、主要设备等不得随意变化,若发生重大变化,须另行报批。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温州树伟印务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
浙江正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2020 公司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建兴东路2774-2936号(浙江恒琛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内2幢6楼)
业务专线:13396963033 企业热线:0577-68807111 公司邮箱:admin@rcenv.cn 公司传真:0577-68807111
备案/许可证号:浙ICP备19041808号 技术支持:浙江睿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