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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Acceptance publicity

温州康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袋扩建项目(先行)

2025-06-25 17:27:23
来源:

温州康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袋扩建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0623日,温州康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袋扩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温州康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及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的企业,在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新奥士小微园5幢102-502室投资建设温州康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袋扩改建项目,项目于2024年11月委托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温州康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12月23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批文号:温环苍建[2024]152号),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筑面积4765.86m2,职工人数20人,16小时制生产,全年工作 330 天。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袋。现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塑料包装袋规模。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30327MA2AQFECXW001W)。目前,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总体要求基本一致,凹版彩印机减少2台、打边机减少3台、套袋机减少1台、裁袋一体机增加2台、空压机增加1台、冷却机组减少1台。本次项目为先行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调配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并入彩印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彩印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淋膜复合废气经集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胶印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危化品仓库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危废仓库废气无组织排放,已加强通风。

(三)噪声

项目布局合理,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设减振基座;对设备定期保养及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印刷辊、废印刷版、收集粉尘、废过滤棉、废包装物、废化学品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油墨渣、废矿物油和生活垃圾。

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粉尘、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印辊、废印刷版擦拭干净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化学品包装桶、废矿物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油墨渣、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并与苍南望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危废一站式收运服务合同,定期对危废进行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暂未产生,产生后须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生活污水

2025年5月27日-28日检测结果表明,满足验收监测工况的情况下,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限值,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限值

2、废气

2025年5月27日-28日检测结果表明,满足验收监测工况的情况下,项目彩印工序废气净化后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2中的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淋膜复合废气净化后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1二级标准(新扩改建)标准值

厂界东侧紧邻其他建筑,无法布点监测,其余三侧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的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噪声

2025年5月27日-28日检测结果表明,厂界东侧紧邻其他建筑,无法布点监测,厂界南侧昼间测点的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功能区标准,西侧、北侧厂界昼间测点的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

一般固废已经妥善处置,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并已签订危废委托处置服务合同,定期对危废进行妥善处置。

(二)总量控制

根据企业提供信息及监测数据测算得,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093吨/年,氨氮:0.00090吨/年,总氮:0.002745吨/年,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7.90416吨/年,符合环评中核定的总量指标

五、验收结论

温州康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袋扩改建项目技术资料齐全,有较齐全的环保管理制度;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经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建成。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该项目符合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先行)验收。

六、验收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和其他资料。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须分类分区暂存,规范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时间和室内温度要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登记台账,每年及时更新危废委托处置协议,减少暂存期环境风险,使危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3、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有机废气设施及时更换活性炭,活性炭填充量和更换频次需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完善环保标识和操作规程,环保设备标识牌标出名称、处理工艺、处理风量、活性炭类型与数量、治理单位名称等内容。

4、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确保车间环境整洁;继续完善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将环保责任落实到人。做好消防、安全和职业卫生工作,加强职工污染事故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并组织进行污染事故方面的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5、企业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

6、合理布局,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措施,及时淘汰落后设备,避免不正常运转,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验收结论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到表”。

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名:

 

 

 

 

 

 

 

 

温州康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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