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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Acceptance publicity

温州市锋平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20吨PVC标签、230吨亚克力标签建设项目(先行)

2025-04-28 09:35:20
来源:

温州市锋平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20PVC标签、230吨亚克力标签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426日,温州市锋平包装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市锋平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20PVC标签、230吨亚克力标签建设项目(先行)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发展路429-493号(浙江弥格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14楼)。

建设规模:年产220PVC标签、230吨亚克力标签。

建设内容:企业租赁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发展路429-493号(浙江弥格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14楼)做为生产用房。项目总投资280万元,租赁建筑面积2465m2,计划劳动定员19人,生产制度为8小时单班制,年产300天,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年产220PVC标签、230吨亚克力标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43委托浙江睿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温州市锋平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20PVC标签、230吨亚克力标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522通过了龙港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批文号:龙行审环建﹝202461),随即进行设备组装并于20250424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30383MA2HC7BY9Y001W)。企业各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条件,并已委托浙江正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实际建成的年产150PVC标签、150吨亚克力标签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实际建成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龙港市临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UV打印废气亚克力激光切割废气贴合废气,项目取消丝网印刷,故无丝网印刷废气产生

1)污染防治措施

①亚克力激光切割废气

项目激光切割工序是用聚焦镜将激光束聚焦在材料表面,使材料熔化并带有部分燃烧,同时用与激光束同轴的压缩气体吹走被熔化的材料,并使激光束与材料沿一定轨迹作相对运动,从而形成一定形状的切缝,该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激光切割废气经集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m

UV打印废气

本项目UV打印工序会产生少量UV打印废气。UV打印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③贴合废气

本项目贴合工序均使用水性丙烯酸压敏胶,会产生少量贴合废气。贴合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三)噪声

运营期的声环境主要污染源是生产设备运行的噪声,本企业采取了以下措施:

企业生产运行过程中车间布局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无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经上述处理措施后应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项目取消丝网印刷,故不产生废丝印版和废抹布。

1)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边角料属于一般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与温州市耀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辐射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2.在线监测装置

无。

3.其他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无要求。

2. 废气治理设施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无。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无。

5.辐射防护设施

)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项目边角料属于一般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与温州市耀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08t/a,氨氮:0.0008t/a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0.1728t/a符合环评中核定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企业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验收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评及批复要求以内

六、验收结论

温州市锋平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20PVC标签、230吨亚克力标签建设项目(先行)环保手续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建了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噪声监测结果达标,固废处置符合相关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监测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内容完善附图附件补充项目部分厂界噪声未监测原因说明

2进一步完善厂区内的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提高废气处理效率,规范设置各类废气标识标牌;进一步完善危废暂存,规范设置废气标准采样口和各类标识标牌;按照一般固废的暂存要求规范厂区内固废的堆放。

3、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定环境安全风险排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规范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主动公开企业相关环境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温州市锋平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20PVC标签、230吨亚克力标签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人员名单”。

验收工作组签字:  

                                         温州市锋平包装有限公司                                       202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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